根据上级相关精神,为了理顺农村水电行业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和落实以企业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行政领导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责任制,并明确各自职责,我局根据各发电企业和各乡镇具体落实责任主体及相应安全责任人的名单,结合我局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人名单进行汇总(见附表)并在网上公示。请各责任主体单位及安全责任人切实认真抓好相应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各发电企业在电站醒目的位置,公布各自电站的业主、监督和行政等责任主体以及相应安全责任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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